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于2005年4月20日召开了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专家座谈会,来自广东省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社院的近30名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省社院常务副院长卓汉容认为:《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导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省社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理应在认真学习贯彻《意见》上狠下功夫,加强多党合作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将学院建成全国一流的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思想教育基地和团结合作基地,培养更多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优秀人才,为建设和谐广东作出贡献。省社院副院长鲁开垠说,通过座谈和研讨,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 《意见》的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坚信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
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学习贯彻《意见》,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和谐广东的主题,各抒己见,特别是对《意见》颁布的重大意义、理论创新、运行机制的完善和如何学习贯彻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的颁布具有重大意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有学者提出,《意见》体现了多党合作的理论创新。《意见》提出了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5条标准,既立足于现实,又着眼于未来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构筑了一个全面而又系统的衡量我国政党的标准体系,是对我国政党和政党制度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我国政党理论的重大发展。有学者认为,《意见》突出了制度建设这一主题,为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供了程序保障、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学者们认为,贯彻《意见》是当前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在多党合作制度建设中,一是要提高共产党对多党合作的领导水平,增强各级党政领导的多党合作意识;二是要加强参政党建设,提高参政党成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能力,特别是政治把握能力、建言献策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民主监督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三是要办好社会主义学院,《意见》规定:“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党委要关心和支持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目前,迫切需要加强社会主义学院的基础建设,为培养多党合作事业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等媒体对这次会议进行了采访报道。
|